今天是
  • 网站无障碍
    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兴隆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洪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 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24 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六区六地”建设目标定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强化检察担当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记“ 国之大者”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297 3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 338 425 人。积极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类案 86 86 人,对其中 69 人提起公诉。审慎把握邪教类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标准,定期向区委政法委汇报邪教案件办理情 况,坚决消灭邪教组织嚣张气焰。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 171 222 人,不起诉 26 26 人。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以犯罪嫌疑人“软暴力”行为作为突破 口,攻克“吴某侠等人涉恶线索”有罪证据难点,顺利对吴某侠等 8 名恶势力组织成员提起公诉。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加强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涉企案件办理通道,起诉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 5 5 人,办理盘锦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 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保护,查实销售假酒商家 5 家,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 4 。探索建立对涉企矫正对象“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工作新模式,借助检察公开听证为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松绑减负”。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联合开展“检护质量安全 2024”专项行动,召开系列座谈会 问需于企” ,助推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七号、八号、十一号检察建议,协同治理校园安 全、寄递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3 件,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案件发生。充分利用检察听证机制,组织召开听证会 37 件次,向侦查机关宣告送达有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检察建议,建议合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进程。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在办理监委交办的马某权贪污、受贿案中,将发现的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线索移送税务稽查机关进一步调查,促推相关部门及时发现监管漏洞,释放社会治理检察效能。

    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受理监察机关交办、移送贪污贿赂案件15 18 人,认定职务犯罪案件数额 1742.8 万元,监、检反腐合力基本形成。在办理教育系统及校园配餐贪腐系列案件中,我院高度重视,员额检察官全部提前介入,迅速完成其中 12 起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现移送法院 12 15 人。推进检监线索衔接,在侦查机关移送的于某诈骗案中,承办检察官将发现的于某涉嫌贪污等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对其依法追诉漏罪,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展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担当。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检察初心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 行动,持续做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批捕重点面向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11 11 人,从快批捕拘禁、绑架妇女案件 2 2 人。聚焦食药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民生热点,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5 12 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 22 22 人。依法从严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7 52 人。在办理户籍地为我辖区的境外留学生 被电信诈骗案件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成功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256 万元,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处理来访事项 109 120 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 23 23 次。接听 12309 电话来访 95 95 人,来信 6 6 人,均做 到“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 100%。积极推进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办信工作,全力促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领导干部接访办信 46 件,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 43 件,化解率 96%。由院领导接访包案苑某某刑事申诉案,对长达十年的错误裁判案件提出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建立“检察+N”多元司法救助体系,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8 8 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3万元。积极推进“命案关怀走访专项行动”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并远赴安徽开展跨省救助,为被害人送去检察温暖。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新领域,重点围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民事主体维权难的情况依法支持起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10 件。积极落实“百警进社区” 活动和“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普法活动百余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预防并重,院领导带领 13 名员额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走进校园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切实让“禾苗姐姐”未检品牌成为兴隆台区中小学的法治必修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邀请200 余名高中小学生及法治志愿者走进检察机关参加 “筑梦未来少年行”亲子夏令营,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 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鹤乡小学学生参与模拟检察听证活动,“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三)坚守为法治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实践中提升监督质效

    高质高效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 中办案”检察理念,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确立以公诉为指导的诉侦关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6 6 人,撤案 4 4 人;纠正漏捕、漏诉 5 人,对侦查机关书面纠正违法 7 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 知书 16 份。完善裁判文书审查、类案监督、抗诉案件三级沟通机制,对发现的抗诉线索实行跟踪督办,共提起抗诉案件4 件,均获上级院支持。切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建议收监 2 2 人,针对人民法院 2024 年刑事裁判涉财产刑立案环节存在问题的案件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 10 份,法院 均已采纳并纠正。

    精准发力深化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 15 件。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监督,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监督与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高效办理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件 14 件,全部提请抗诉并获上级院支持。持续强化民事审判活 动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 2 件,受理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 7 件,促成 2 件民事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立案 2 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 1 ,切实 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着力攻坚强化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办理市检察院交办行政裁判监督案件 2 件。着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全面评估刑事检察不起诉案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33 件,使违法行为不再有“漏网之鱼”。多角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检司协同促 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试行)》,对 4 件行政争议案件实现化解。细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从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至执行实施全链条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7 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2 件。

    积极创新抓实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66 件,制发检察建议 56 件。构建公益诉讼检察“4+N”履职格局,努力拓宽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共识。积极探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针对辖区内印制、发放、张贴违规小广告现象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齐抓共管,阻断因虚假广告造成公民信息泄露。在国有财产保护 领域持续发力,推动有关部门征收 3 个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税 3 万余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四)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在深化凝心铸魂强基中打造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根基,永葆忠诚本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 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对“三重一大” 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党建引领,以支部学习为平台、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安全管控、舆情应对等任务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淬炼专业素能,夯实基层基础。有序推进检察官选任、检察官助理晋级等工作,完善年轻干警选拔培养机制,组织检察干警开展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5 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1 名干警荣 获“最佳辩手”称号。加强基层基础建设,12309 检察服务 中心接待窗口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 口”。积极融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工作,在盘锦检察系统率先完成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加快了检察工作智能化进程。研究制定《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制度(试行)》,切实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

    拓宽监督渠道,坚守初心成色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检察调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不断加强与政 协委员的联系,向区政协调研组专题汇报司法救助工作,把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转换为检察工作成果。把好案件信息公开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1786 条,受理律师案件信息查询 795 件次,阅卷 178 件次。 自主接受人民监督,邀请人民监 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现“检察监 督+人民监督”融合发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新闻 996 条,微博 4997 条,今日头条 4968 条。

    强化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系列学习研讨,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以案促改,组织观看涉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通过《兴检 说法》《以案说纪》专栏定期发布违法违纪案例,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明确纪法界限和行为底线。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从严整治工作作风,将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职级晋升有机衔接。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 个规定”落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 防火墙” ,截至目前记录填报重大事项 183 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 足与短板:一是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一体履职能力、数字检察应用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受案件结构影响,人才培养方式单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仍需进一步强化。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5 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 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 神与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 察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更好支撑和服务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依托“检 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为兴隆台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助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隆。

    (二)坚守价值追求,全力践行司法为民

    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健全对“一老一小”、 农民工、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创新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工作,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力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检察听证、检察长接访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社会主义法治新风尚。

    (三)立足四大检察,始终牢记检察初心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 目标,统筹兼顾“有质 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 ,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机制,深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持续推动“ 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检察改革纵深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狠抓“三 个规定”落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光荣,兴隆检察 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 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持续奋进中守正创新、锐意进取,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六区六地”建设,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检察听证:即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等人员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

    3.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认为被不起诉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需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对该被不起诉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司法救助: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5.民事支持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 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6.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 解决。

    8.公益诉讼检察“4+N”:“4”,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N”,即通过单行法的形式授予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2024年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6-23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兴隆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洪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 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24 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六区六地”建设目标定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强化检察担当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记“ 国之大者”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297 3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 338 425 人。积极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类案 86 86 人,对其中 69 人提起公诉。审慎把握邪教类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标准,定期向区委政法委汇报邪教案件办理情 况,坚决消灭邪教组织嚣张气焰。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 171 222 人,不起诉 26 26 人。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以犯罪嫌疑人“软暴力”行为作为突破 口,攻克“吴某侠等人涉恶线索”有罪证据难点,顺利对吴某侠等 8 名恶势力组织成员提起公诉。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加强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涉企案件办理通道,起诉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 5 5 人,办理盘锦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 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保护,查实销售假酒商家 5 家,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 4 。探索建立对涉企矫正对象“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工作新模式,借助检察公开听证为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松绑减负”。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联合开展“检护质量安全 2024”专项行动,召开系列座谈会 问需于企” ,助推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七号、八号、十一号检察建议,协同治理校园安 全、寄递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3 件,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案件发生。充分利用检察听证机制,组织召开听证会 37 件次,向侦查机关宣告送达有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检察建议,建议合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进程。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在办理监委交办的马某权贪污、受贿案中,将发现的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线索移送税务稽查机关进一步调查,促推相关部门及时发现监管漏洞,释放社会治理检察效能。

    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受理监察机关交办、移送贪污贿赂案件15 18 人,认定职务犯罪案件数额 1742.8 万元,监、检反腐合力基本形成。在办理教育系统及校园配餐贪腐系列案件中,我院高度重视,员额检察官全部提前介入,迅速完成其中 12 起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现移送法院 12 15 人。推进检监线索衔接,在侦查机关移送的于某诈骗案中,承办检察官将发现的于某涉嫌贪污等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对其依法追诉漏罪,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展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担当。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检察初心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 行动,持续做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批捕重点面向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11 11 人,从快批捕拘禁、绑架妇女案件 2 2 人。聚焦食药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民生热点,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5 12 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 22 22 人。依法从严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7 52 人。在办理户籍地为我辖区的境外留学生 被电信诈骗案件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成功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256 万元,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处理来访事项 109 120 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 23 23 次。接听 12309 电话来访 95 95 人,来信 6 6 人,均做 到“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率 100%。积极推进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办信工作,全力促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领导干部接访办信 46 件,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 43 件,化解率 96%。由院领导接访包案苑某某刑事申诉案,对长达十年的错误裁判案件提出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建立“检察+N”多元司法救助体系,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8 8 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3万元。积极推进“命案关怀走访专项行动”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并远赴安徽开展跨省救助,为被害人送去检察温暖。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新领域,重点围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民事主体维权难的情况依法支持起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10 件。积极落实“百警进社区” 活动和“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普法活动百余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预防并重,院领导带领 13 名员额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走进校园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切实让“禾苗姐姐”未检品牌成为兴隆台区中小学的法治必修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邀请200 余名高中小学生及法治志愿者走进检察机关参加 “筑梦未来少年行”亲子夏令营,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 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鹤乡小学学生参与模拟检察听证活动,“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三)坚守为法治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实践中提升监督质效

    高质高效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 中办案”检察理念,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确立以公诉为指导的诉侦关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6 6 人,撤案 4 4 人;纠正漏捕、漏诉 5 人,对侦查机关书面纠正违法 7 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 知书 16 份。完善裁判文书审查、类案监督、抗诉案件三级沟通机制,对发现的抗诉线索实行跟踪督办,共提起抗诉案件4 件,均获上级院支持。切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建议收监 2 2 人,针对人民法院 2024 年刑事裁判涉财产刑立案环节存在问题的案件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 10 份,法院 均已采纳并纠正。

    精准发力深化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 15 件。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监督,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监督与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高效办理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件 14 件,全部提请抗诉并获上级院支持。持续强化民事审判活 动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 2 件,受理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 7 件,促成 2 件民事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立案 2 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 1 ,切实 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着力攻坚强化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办理市检察院交办行政裁判监督案件 2 件。着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全面评估刑事检察不起诉案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33 件,使违法行为不再有“漏网之鱼”。多角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检司协同促 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试行)》,对 4 件行政争议案件实现化解。细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从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至执行实施全链条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7 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2 件。

    积极创新抓实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66 件,制发检察建议 56 件。构建公益诉讼检察“4+N”履职格局,努力拓宽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共识。积极探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针对辖区内印制、发放、张贴违规小广告现象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齐抓共管,阻断因虚假广告造成公民信息泄露。在国有财产保护 领域持续发力,推动有关部门征收 3 个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税 3 万余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四)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在深化凝心铸魂强基中打造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根基,永葆忠诚本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 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对“三重一大” 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党建引领,以支部学习为平台、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安全管控、舆情应对等任务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淬炼专业素能,夯实基层基础。有序推进检察官选任、检察官助理晋级等工作,完善年轻干警选拔培养机制,组织检察干警开展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5 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1 名干警荣 获“最佳辩手”称号。加强基层基础建设,12309 检察服务 中心接待窗口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 口”。积极融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工作,在盘锦检察系统率先完成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加快了检察工作智能化进程。研究制定《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制度(试行)》,切实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

    拓宽监督渠道,坚守初心成色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检察调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不断加强与政 协委员的联系,向区政协调研组专题汇报司法救助工作,把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转换为检察工作成果。把好案件信息公开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1786 条,受理律师案件信息查询 795 件次,阅卷 178 件次。 自主接受人民监督,邀请人民监 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现“检察监 督+人民监督”融合发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新闻 996 条,微博 4997 条,今日头条 4968 条。

    强化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系列学习研讨,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以案促改,组织观看涉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通过《兴检 说法》《以案说纪》专栏定期发布违法违纪案例,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明确纪法界限和行为底线。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从严整治工作作风,将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职级晋升有机衔接。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 个规定”落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 防火墙” ,截至目前记录填报重大事项 183 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 足与短板:一是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一体履职能力、数字检察应用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受案件结构影响,人才培养方式单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仍需进一步强化。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5 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 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 神与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 察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更好支撑和服务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依托“检 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为兴隆台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助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隆。

    (二)坚守价值追求,全力践行司法为民

    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健全对“一老一小”、 农民工、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创新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工作,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力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检察听证、检察长接访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社会主义法治新风尚。

    (三)立足四大检察,始终牢记检察初心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 目标,统筹兼顾“有质 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 ,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机制,深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持续推动“ 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检察改革纵深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突出政治引领,推动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狠抓“三 个规定”落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光荣,兴隆检察 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 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持续奋进中守正创新、锐意进取,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六区六地”建设,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检察听证:即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等人员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

    3.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认为被不起诉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需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对该被不起诉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司法救助: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5.民事支持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 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6.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 解决。

    8.公益诉讼检察“4+N”:“4”,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N”,即通过单行法的形式授予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有权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