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荣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兴隆”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0件4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9件3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5件6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27件556人。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贩毒、多发性侵财、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渉疫情犯罪,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在疫情期间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云”提审,从快从严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构建有效的法治保障。疫情防控以来,共受理涉疫情案件5件5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拓展扫黑除恶新领域,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进行集中会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针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6次,印发工作通知4次,4起涉黑涉恶案件现已全部审结,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同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以“跟踪”促整改,确保检察建议刚性。
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履职之本。办理了公务人员李某以公司发票存在问题为由向法定代表人索贿案,依法保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民营公司提供司法保护。畅通联络渠道,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的沟通配合,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与监察委工作衔接协调机制。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同时,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建立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年初以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件26人,在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访事项48件,接待来访48批次62人,其中录入统一应用系统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6件,转办申请立案监督4件。严格落实高检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信访群众均做到及时回复,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三级检察长抓信访”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共接待7人次。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6次。
(二)自觉强化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格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154人、不起诉110人。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一体”工作,切实纠正以捕代侦、以押促侦、以押便诉等习惯做法,自觉将监督意识贯穿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全过程,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常态化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实现重大疑难案件良性沟通、依法监督,提起抗诉4件,均得到了上级院支持和法院的采纳改判。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引导和促成家庭成员财产纠纷、邻里纠纷等有和解可能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年初以来,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1件并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加强行政执行环节的监督,审结行政裁判结果审查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当事人诉求强烈、服判息诉难的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息诉服判。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采取辖区内巡查、走访职能单位、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城市二次供水安全”专项活动及土地使用税清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共立案50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4件,涉及居民饮用水安全及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域案件21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目前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完毕。
(三)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细化考评指标,同步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绩效考评、履职评议等监督体系,使检察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效;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37件,占全院办案总数28.1%;有序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待遇逐步得到落实。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能配置,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打破原有机构,设置12个独任检察官和11个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办案单元的办案组织,根据不同的业务设立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单元,负责不同类型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具体职责,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增强检察人员的司法责任意识。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法“可用尽用”,下大力气推进,截止目前审查起诉案件565件697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69件523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比率达到77%;提出量刑建议365份,法院已采纳246份。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文书简化、专人出庭等配套机制,稳步实现程序做减法、质效做加法。
(四)坚持磨砺素能,固本强基打造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支部理论学习24次。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2次,确保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20余人参加全市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研修班,百余人次参加高检院和省市院业务培训以及中检网学习研讨。结合办案实际,定期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选择办案中的典型案例开展研讨,提高办案人员分析判断能力。用好“检答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专家咨询网等互助平台,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最新专业知识,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检,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公开承诺、检察人员廉洁办案承诺等制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通过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日常提醒等方式,教育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队伍“零违纪”。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注重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传递法治正能量。一年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动态、检察信息58期112条、微博156条、今日头条60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73条,公开法律文书558份。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126人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监督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实,检察贡献度、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四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整体专业素养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院的工作安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平安稳定,为推动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好检察工作“方向盘”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扎实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大力提升队伍素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检察环节的风险评估,坚持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管好管紧自媒体,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内部网络建设,规范检察人员新媒体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服务大局有作为,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区检察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用好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提升案件质量;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等民生检察工作,立足职能促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取得压倒性胜利作出新贡献;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服务保障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办案中。
(三)开拓创新谋发展,用好检察改革“助推器”
继续做好检察改革下半篇文章,释放改革活力,助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优化法律监督工作总体布局,完善“捕诉一体”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内设机构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更加科学地实施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在智慧检务上下功夫,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先进成果,更好服务检察办案。
(四)严管厚爱铸铁军,提好检察队伍“精气神”
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实效,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做好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差异性培训,克服案多人少新体制带来的困难,孕新机、促转机。实施“文化育检”、“人才兴检”战略,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兴隆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检察人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八届十四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1月8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荣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兴隆”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0件4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9件3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5件6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27件556人。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贩毒、多发性侵财、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渉疫情犯罪,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在疫情期间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云”提审,从快从严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构建有效的法治保障。疫情防控以来,共受理涉疫情案件5件5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拓展扫黑除恶新领域,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进行集中会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针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6次,印发工作通知4次,4起涉黑涉恶案件现已全部审结,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同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以“跟踪”促整改,确保检察建议刚性。
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履职之本。办理了公务人员李某以公司发票存在问题为由向法定代表人索贿案,依法保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民营公司提供司法保护。畅通联络渠道,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的沟通配合,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与监察委工作衔接协调机制。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同时,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建立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年初以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件26人,在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访事项48件,接待来访48批次62人,其中录入统一应用系统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6件,转办申请立案监督4件。严格落实高检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信访群众均做到及时回复,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三级检察长抓信访”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共接待7人次。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6次。
(二)自觉强化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格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154人、不起诉110人。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一体”工作,切实纠正以捕代侦、以押促侦、以押便诉等习惯做法,自觉将监督意识贯穿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全过程,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常态化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实现重大疑难案件良性沟通、依法监督,提起抗诉4件,均得到了上级院支持和法院的采纳改判。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引导和促成家庭成员财产纠纷、邻里纠纷等有和解可能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年初以来,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1件并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加强行政执行环节的监督,审结行政裁判结果审查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当事人诉求强烈、服判息诉难的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息诉服判。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采取辖区内巡查、走访职能单位、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城市二次供水安全”专项活动及土地使用税清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共立案50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4件,涉及居民饮用水安全及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域案件21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目前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完毕。
(三)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细化考评指标,同步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退出、绩效考评、履职评议等监督体系,使检察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效;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37件,占全院办案总数28.1%;有序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待遇逐步得到落实。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能配置,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打破原有机构,设置12个独任检察官和11个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办案单元的办案组织,根据不同的业务设立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单元,负责不同类型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具体职责,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增强检察人员的司法责任意识。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法“可用尽用”,下大力气推进,截止目前审查起诉案件565件697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69件523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比率达到77%;提出量刑建议365份,法院已采纳246份。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文书简化、专人出庭等配套机制,稳步实现程序做减法、质效做加法。
(四)坚持磨砺素能,固本强基打造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支部理论学习24次。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2次,确保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20余人参加全市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研修班,百余人次参加高检院和省市院业务培训以及中检网学习研讨。结合办案实际,定期开展案件评析活动,选择办案中的典型案例开展研讨,提高办案人员分析判断能力。用好“检答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专家咨询网等互助平台,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最新专业知识,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检,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公开承诺、检察人员廉洁办案承诺等制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通过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日常提醒等方式,教育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队伍“零违纪”。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注重依托新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传递法治正能量。一年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动态、检察信息58期112条、微博156条、今日头条60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73条,公开法律文书558份。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126人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监督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实,检察贡献度、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四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整体专业素养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院的工作安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平安稳定,为推动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好检察工作“方向盘”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扎实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大力提升队伍素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检察环节的风险评估,坚持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管好管紧自媒体,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内部网络建设,规范检察人员新媒体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服务大局有作为,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区检察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用好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提升案件质量;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等民生检察工作,立足职能促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取得压倒性胜利作出新贡献;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服务保障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办案中。
(三)开拓创新谋发展,用好检察改革“助推器”
继续做好检察改革下半篇文章,释放改革活力,助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优化法律监督工作总体布局,完善“捕诉一体”办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内设机构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更加科学地实施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在智慧检务上下功夫,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先进成果,更好服务检察办案。
(四)严管厚爱铸铁军,提好检察队伍“精气神”
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实效,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做好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差异性培训,克服案多人少新体制带来的困难,孕新机、促转机。实施“文化育检”、“人才兴检”战略,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服务和保障兴隆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检察人的职责使命,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八届十四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