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和区委九届第2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院中心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相明首先领学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随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杰向大家传达了区委九届第2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是在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省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王洪杰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统筹谋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充分认识大会召开的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做好理论学习活动。
二要服务兴隆台区域发展大局,体现检察担当。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要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体现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贯彻上、体现在当严则严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为兴隆台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继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兴隆美好生活。
三要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来访细心疏导,当事人及辩护人来访有温度,真正将国法、天理、人情在办案中有机结合起来。
四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要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思想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表率。真正弘扬“兴隆精神”、打造“兴隆榜样”。
会上,王洪杰检察长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强调:一要严格落实上级院要求,持续整顿会风会纪、严肃检风检纪,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散、会风会纪差等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检察风貌;二要发挥年轻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调研题材及典型案例,加大业务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我院宣传工作。
2021年12月24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和区委九届第2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院中心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相明首先领学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随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杰向大家传达了区委九届第2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是在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省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王洪杰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统筹谋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充分认识大会召开的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做好理论学习活动。
二要服务兴隆台区域发展大局,体现检察担当。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要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体现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贯彻上、体现在当严则严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为兴隆台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继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兴隆美好生活。
三要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来访细心疏导,当事人及辩护人来访有温度,真正将国法、天理、人情在办案中有机结合起来。
四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要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思想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表率。真正弘扬“兴隆精神”、打造“兴隆榜样”。
会上,王洪杰检察长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强调:一要严格落实上级院要求,持续整顿会风会纪、严肃检风检纪,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散、会风会纪差等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检察风貌;二要发挥年轻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调研题材及典型案例,加大业务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我院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