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甲等8人 “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案公开开庭审理,兴隆台区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周纯、检察官助理张洪婵、书记员王浩丞三人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紧密围绕起诉书指控该犯罪团伙11起犯罪事实,出示大量经依法调查的证据,同时通过缜密的讯问,抽丝剥茧的揭开该团伙以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为目标,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犯罪手段,以暴力或软暴力的方式威胁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真相。经过近8个小时的庭审,在公诉人充分说理及大量的证据面前,多名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2020年6月15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甲等8人 “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案公开开庭审理,兴隆台区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周纯、检察官助理张洪婵、书记员王浩丞三人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紧密围绕起诉书指控该犯罪团伙11起犯罪事实,出示大量经依法调查的证据,同时通过缜密的讯问,抽丝剥茧的揭开该团伙以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为目标,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犯罪手段,以暴力或软暴力的方式威胁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真相。经过近8个小时的庭审,在公诉人充分说理及大量的证据面前,多名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