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理向市院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办理向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属于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开展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等检察工作。完成院党组和院领导安排部署的其它工作任务。(对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所有业务工作)